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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晏子春秋·内篇·谏篇》·景公欲厚葬梁丘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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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概要: 原文 內篇諫下第二 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諫第二十二 梁丘據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(1),曰:“據忠且愛我(2),我欲豐厚其葬(3),高大其壟。”晏子曰(4):“敢問據之忠與愛于君者(5),可

原文
  內篇諫下第二
  景公欲厚葬梁丘據晏子諫第二十二
  梁丘據死,景公召晏子而告之(1),曰:“據忠且愛我(2),我欲豐厚其葬(3),高大其壟。”晏子曰(4):“敢問據之忠與愛于君者(5),可得聞乎?”公曰:“吾有喜于玩好,有司未能我具也(6),則據以其所有共我(7),是以知其忠也(8);每有風雨,暮夜求必存(9),吾是以知其愛也。”晏子曰:“嬰對則為罪,不對則無以事君,敢不對乎!嬰聞之,臣專其君,謂之不忠;子專其父,謂之不孝;妻專其夫,謂之嫉(10)。事君之道(11),導親于父兄(12),有禮于群臣,有惠于百姓,有信于諸侯,(13)謂之忠(14);為子之道(15),以鍾愛其兄弟,施行于諸父(16),慈惠于眾子(17),誠信于朋友,謂之孝(18);為妻之道(19),使其眾妾皆得歡忻于其夫(20),謂之不嫉(21)。今四封之民,皆君之臣也,而維據盡力以愛君(22),何愛者之少邪?四封之貨,皆君之有也,而維據也以其私財忠于君,何忠者之寡邪?據之防塞群臣,擁蔽君,無乃甚乎?”公曰:“善哉!微子,寡人不知據之至於是也。”遂罷為壟之役,廢厚葬之命,令有司據法而責,群臣陳過而諫。故官無廢法,臣無隱忠,而百姓大說(23)。


释解
  (1) 則虞案:御覽五百五十八引無“而”字。
  (2) 孫星衍云:“‘且’,御覽作‘臣’。”
  (3) 則虞案:御覽作“我欲厚葬之。”
  (4) 則虞案:御覽“曰”上有“對”字。
  (5) 蘇輿云:“治要作‘敢問據之所以忠愛君者’。”
  (6) 黃以周云:“‘具’,元刻作‘共’。” ◎蘇時學云“‘共’,讀如‘供’。” ◎則虞案:治要正作“供”。黃云“元刻作‘共’”者非是,元本作“其”不作“共”。綿眇閣本、吳勉學本、子彙本作“具”。
  (7) 蘇輿云:“治要作‘則據以其財供我’。”
  (8) 王念孫云:“治要‘是以’上有‘吾’字,與下文‘吾是以’對文。”
  (9) 蘇時學云:“‘來必’當作‘必來’,‘存’謂問。” ◎劉師培校補云:“治要‘求’下有‘之’字,是也。戴校以‘求’為衍文,以‘必存’並下‘吾’字為句,以‘必存吾’為恤問己身,非是。” ◎則虞案:劉說是也。各本無作“來”者,蘇氏所云,未知何據。
  (10)黃以周云:“元刻誤衍‘不’字。” ◎蘇輿云“治要有‘妒’字。” ◎則虞案:作“妒嫉”者是,長短經反經引正如此。
  (11)王念孫云:“治要作‘為臣道君’。” ◎黃以周云:“元刻‘君’誤‘父’。”
  (12)蘇輿云:“治要無‘導’字。” ◎則虞案:此二句本文及治要似皆有訛脫。下文云“為子之道”“為妻之道”,此“事君之道”乃“為臣之道”無疑,下句當作“導君有親於父兄”。本文脫“君”字,治要“道君”二字誤連上讀,“親”上又脫“有”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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